一、在我国划拨土地动迁补偿吗?
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程序怎么走?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
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依法交出土地。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出让,一种是划拨。划拨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是无偿的划拨得到土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在动迁的时候,土地的使用权人就无法请求实施动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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