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1、醉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
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而饮酒后使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又驾驶机动车行驶,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刑罚不应对此种行为人意志无法控制的行为加以处罚。
二、如何区别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1、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危害后果不同、法律责任不同、以及量刑的规定不同等。
(1)对于故意犯罪一般是属于严重的违法情况,而过失犯罪一般不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本身的意志来进行认定的。
(2)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3)《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4)《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
2、故意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认为是故意犯罪。希望结果的发生和放任结果的发生,这是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在《刑法》理论上,前者称直接故意犯罪,后者称间接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心理状态,就是指犯罪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各种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它具有综合性、持续性、情境性、独特性和外露性的特点。
任何人都不得在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且此罪名是一种行为犯,也即只要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危险驾驶罪。而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一旦法院认定罪名成立,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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