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款一定要腾空才打吗?
拆迁补偿款并不是一定要腾空才打,经济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建,越来越多的人面临着拆迁和改造的问题,当城市拆迁改造的时候,要面对的就是拆迁户是否同意拆迁方的要求。有一部分拆迁户采用的是以房补防的方法,而另外一部分的拆迁户则选择采用现金补偿的方式,而现金补偿所涉及到的就是打款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说,当拆迁户和拆迁方达成了协议之后,双方会根据自身的情况签订相应的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拆迁户的搬迁时间,以及拆迁方与拆迁户打款的时间,以及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拆迁方与拆迁户之间所遵循的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
二、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根据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27条规定,如果实施了房屋补偿,房屋拆迁的时候,先要予以拆迁方一定的补偿,而拆迁方在收到补偿之后搬离。
2、补偿款可以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当地的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者县一级的人民政府,需要对被征收人予以一定的补偿,被征收人在收到一定的补偿之后,按照合同或协议上所书写的相关搬离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住所。
3、任何个人或者集体以及国家机关,都不可以采用暴力的手段或者威胁被征收人,强令被征收人搬迁。同时,法律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相关的搬迁活动。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对于房屋进行拆迁,那么需要关于房屋的本身价值来进行补偿,还有就是安置人员费用的补偿以及搬迁费用的补偿。同时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和条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对于房屋进行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来确定。这是为了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