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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赔偿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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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105人看过
导读:认定工伤赔偿不一定需要本人去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是请求工伤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理人等代为请求或者是认定工伤,即劳动者并不一定需要有本人去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赔偿。
认定工伤赔偿要本人去吗?

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不需要。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

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任何的伤害后,都是可以凭借工伤保险来索要工伤赔偿金的,那么在进行工伤赔偿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在三十天内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方面发生了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和纠纷。

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的,那么就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相应的工伤认定,在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认定为工伤之后,就可以在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只有经过两次鉴定程序之后,才能由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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