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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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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775人看过
导读: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第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有土地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和地上附属物的补偿费用。
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如何适用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征收人应当依法履行搬迁义务:

(1)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已经足额存储、被征收人可以自主支取的;

(2)实行现房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定了产权调换房源,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后可实际办理房屋交付的;

(3)实行期房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定了产权调换房源,在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产权调换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按约定交付房屋,且已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

三、停产停业的期限如何确定?

(1)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

(2)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对于土地进行征收,还有就是对房屋进行拆迁都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的标准必须是保证原来生活水平不能够降低,如果是涉及到房屋拆迁,那么就需要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综合确定。建筑面积应当根据产权证上的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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