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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一定要打户主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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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6241人看过
导读:拆迁补偿不是一定要打户主那里的,具体打到谁的名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写明打给其他人的,就应当打给其他人,如果是协商归他人所有的,也应当打给他人。
拆迁补偿一定要打户主哪里吗?

一、拆迁补偿一定要打户主哪里吗?

拆迁款不是必须打户主名下,需视具体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1、拆迁款不是必须打户主名下,因为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征收款是打到户主找账号上的;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不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的收款账户,以征收补偿协议上账户为准;

2、征地拆迁以户为单位,拆迁款由户主领取,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

3、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是正确的?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划统一迁建。

拆除农民的出租房,不再还建,应给予作价补偿。承租人如系城镇居民,并且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租的,由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拆迁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房屋,应按城镇居民房屋的估价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由拆迁人负责安置,双方应建立租赁关系。

农民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围墙、厕所、猪牛羊圈等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如果是行政机关发放拆迁补偿款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发放到被拆迁的房屋的户主处的,但是如是对拆迁补偿款的数额以及其他事项予以协商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由行政机关向其他当事人发放的,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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