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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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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758人看过
导读:3万元。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国家的财产据为己有,达到了立案的数额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根据犯罪人员的贪污的的数额来确定,构成贪污罪最高会判处死刑。
贪污罪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贪污罪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3万元就构成贪污罪,但是满1万元至3万元的,有如下情形的,也涉嫌贪污罪: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三、贪污受贿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国家的财产达到了三万元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具体的量刑根据贪污的数额来确定,一般数额较大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会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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