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害公共安全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交通公共安全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根据妨害驾驶的行为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什么?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属于侵害我国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并且妨碍安全驾驶罪的行为主体是特殊的主体,一般是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以及乘客,并且妨碍安全驾驶罪的行为情景条件也是特殊的,即必须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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