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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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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796人看过
导读:村委会没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够强制性的拆除老百姓房屋。同时如果要拆迁房屋的话,那么是需要给予补偿的。
村委会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吗?

一、村委会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吗?

村委会没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村委会、街道办没有权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只有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才有权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村委会还是街道办都是没有办法而拆除房屋的,因为这并不是属于村委会所拥有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强制性的拆除老百姓的房屋的话,必须是违章违法的建筑物,同时也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够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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