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归谁?
1、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归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自然是不允许的,毕竟自己所在的村拆迁了,又想去其它村庄申请宅基地,都不是那个村的村民,又有什么资格得到宅基地呢。现在就算是同村人都不一定可以申请得到宅基地,外村人自然更是不可能申请得到了。可以说村里的宅基地只会分配给同一村集体的农民,非本集体是农民是得不到宅基地的。
3、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等原因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给与适当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有:
(1)置换补偿:将房屋面积折算成楼房面积,分新的房产补偿;
(2)货币补偿:按照当地经济水平,以货币方式来补偿;
(3)综合性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一种补偿方式。
二、农村宅基地会被征收吗?
1、农村宅基地不一定会被征收,只能说有被征收的可能。
土地征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集体和公共社会需要时,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和公共利益,但国家也会考虑民生,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对象进行合理补偿。
2、征收宅基地,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土地征收的程序,大致分为六个步骤,分别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其中公告和听证程序是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如在公告公示期内对公告内容持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也应当及时要求召开听证会。
农村地区的房屋也有可能会被拆迁,虽然现行法明确规定了拆迁需要支付补偿费,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在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会制定并公布拆迁补偿标准,被拆迁方可以结合已经公布的补偿标准,确定自己大致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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