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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降职降薪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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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6 · 17815人看过
导读:公司给降职降薪是不合理的,主要就是因为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当中的规定,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劳动者及时的发放报酬。否则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公司给降职降薪是合理的吗?

一、公司给降职降薪是合理的吗?

企业给员工降薪不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企业给员工降薪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的,是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不能直接给员工降薪。

由此可见,用人自主权有前提条件,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降薪也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有用人单位但方面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不于接受,并且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或者申请赔偿

二、关于企业降薪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降薪的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降薪通常采用的理由是有用人自主权。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如下规定:

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劳动者没有获得足额的报酬,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相关的工资等。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和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擅自的给员工降薪。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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