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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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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2104人看过
导读: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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