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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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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6 · 2259人看过
导读: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

规模较小的物业。

3.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

物业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对物的管理、维护和对人的管理、服务。

主要包括:

(1)常规性的公共管理、服务。

这是物业服务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

其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绿化管理;

保安管理;

消防管理;

车辆道路管理;

公共代办性质的服务;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管理;

做好管理费用的核收和使用管理;

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这些服务项目一般不在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属于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为满足业主、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需由业主单独提出服务要求并支付服务费用。

包括:

日常生活类服务,如收洗衣服,代购物品,接送小孩上学等;

商业服务类,如商业网点的开发与管理,餐饮及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如在高级住宅区提供游泳等健身活动场所;

金融服务类;

代理与中介服务,包括代办物业的租赁等。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小区,此时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此时合同中也是需要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物业公司是有义务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的,并且也是有一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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