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
只要符合享受廉租房待遇的条件就不会收走。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割廉租房。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
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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