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安置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属于一方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依据的规定,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
在当代的社会拆迁安置补偿得到的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否是能够关于这部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还是需要根据被拆迁的房屋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判断,比如说被拆迁的房屋本来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自然而然所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项,也应当是属于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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