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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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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5 · 2191人看过
导读: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农民工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农民工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

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

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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