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天然气如何赔偿?
房屋拆迁天然气不需要赔偿,但是应当关于燃气设备的价值就要对此进行补偿。房屋拆迁时,燃气设施会得到补偿,但不是单独补偿,而是计入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
(一)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1、调查核实。拆迁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让人去派出所和房管所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所有房产情况,按照表格逐一登记,并做大量的现场核实。
2、挨家挨户拜访。拆迁人要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愿。
3、准备拆除计划。根据调查核实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
4、申请拆迁。人持国家有关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获得批准,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通过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同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签署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置补偿的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位置、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经双方同意,协议可送拆迁机关备案,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内及时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处理的事情实际上是比较多的,首先是需要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发布拆迁的公告,然后才能够对拆迁的人员进行入户的调查,之后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这其中就包括有房屋的补偿,还有就是其他费用补偿,比如说包括有天然气设备毁损补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