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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危房拆迁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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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3 · 2412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新农村建设危房拆迁有补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新农村建设危房拆迁有补偿吗

一、新农村建设危房拆迁有补偿吗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新农村建设危房拆迁是有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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