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检察院起诉强制交易罪怎么量刑

检察院起诉强制交易罪怎么量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68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起诉强制交易罪怎么量刑,强迫交易行为的特点形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检察院起诉强制交易罪怎么量刑

一、检察院起诉强制交易罪怎么量刑

检察院对强制交易案件提起公诉的,人民会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交易行为的特点形式

1、经营者滥用独占地位,进行强迫交易。

该类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独占地位,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的行为。

2、滥用行政权力,进行强迫交易。

该类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政府或其他属职能部门滥用职权,强行千预消费交易,强迫消费者购买某一经营的某种商品或接受某种服务的行为。

3、经营者通过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进行强迫交易。

所谓“搭售”,是指经营者在出售优质名牌、畅销商品寸强行搭配出售消费者所不需要的劣质滞销的产品的行为,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某一个商品时经营者强行要求同时购买其他商品的行为。

“附加不合理条件”,是指在消费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向消费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交易成立的条件。

4、经营者利用邮购,预售、分期付款、上门推销的方式,进行强迫交易的。

通过该类方式进行消费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获取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渠道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消费者通常很难对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或者服务及其交易条件等进行较为直接全面的比较,从而使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有些经营者正是利用这类交交易方式中存在的局限性,向消费者强行推销假冒伪劣的商品或者价高质次的服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检察院对强制交易案件提起公诉的,人民会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量刑。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