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助费一般多少?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助费不是法定的,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收集体土地应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政府国土部门需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与农户。
2、当地政府的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进行确认。
3、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好征地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的征地文件,并上报和审批。
5、张贴“二公告”,包括征收土地公告与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6、就补偿的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与听证。
7、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
8、办理好相应的补偿登记手续。
9、支付补偿的安置费用。
10、进行交付土地,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集体土地拆迁补助费一定要以当地人民政府的通知为准,在征地主管部门还没有支付补偿金之前无权拆迁房子。而且村民对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所以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金是全体村民共有的,当地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金支付给村委会以后,村委会应当依法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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