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合同主体可不可以变更

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合同主体可不可以变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329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合同主体可不可以变更相关的法律规定。
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合同主体可不可以变更

一、合同生效要约可不可以撤回

1、要约可以撤回。

2、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合同主体可不可以变更

1、可以变更。

2、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

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

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债务人的现象。

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3、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

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4、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

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

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网站地图

更多#合同效力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