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房子补偿怎么算?
1、被拆迁房子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房屋补偿费加上周转补偿费,再加上奖励性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各项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房子被拆迁可以获得安置房吗?
1、房子被拆迁不一定可以获得安置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若采取货币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市场评估价。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实施房屋拆迁行为,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额的,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是可以协商确定的。由于在协商之前,已经制定并公布了补偿标准,故此在协商的时候,必须要遵守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若是违反了标准,可能会导致协商确定的补偿协议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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