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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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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2005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中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中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

民法典对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限是二年,超过二年不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再受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民法典对房产诉讼多长时间不能强制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所以超过2年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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