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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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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40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百一十八条【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行效果】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二、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类型

(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

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等,获取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它存在两种基本形式:

(1)经过政府根据法律批准,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有两个特征,一是要经过人民政府的合法批准,二是获得土地的使用者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2)无偿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它也有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同样要经过政府的根据法律依法批准,二是使用者获得的是无偿土地使用权,所以不用缴纳任何的费用。

(二)让出式土地使用权:

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的身份在一定期限内让出。

有以下特征:

(1)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要加纳一定的金钱。

(2)要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根据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3)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物权,它分为三类,协议让出土地使用权、招标让出土地使用权和拍卖让出土地使用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的使用人应该按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权。

如果要改变土地使用权的,需要经有关部门的审批,经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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