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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手续去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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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3 · 1488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时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就是离婚证,在办理离婚证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供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而且协议离婚是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的。
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手续去哪办

一、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手续去哪办?

协议离婚的,办离婚手续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四、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自愿订立离婚协议;

(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四)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协议离婚手续可以到男女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的,不过,在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的当天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冷静期届满以后的30天之内可以重新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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