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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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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2930人看过
导读: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一、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不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职员故意犯罪受伤、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残的,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着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若是想要被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收集相关材料,然后带着收集到的材料,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出的申请可能会被受理、也有可能不会被受理。若是受理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出认定结果,当事人若是对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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