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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车产权证过户怎么办理手续,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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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1 · 141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离婚车产权证过户怎么办理手续,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离婚车产权证过户怎么办理手续,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离婚产权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民法典对车辆产权过户怎样办理手续没有作出规定,而车辆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产权以登记为准。

而夫妻分割车辆后过户的,需要向机动车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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