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押财物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扣押财物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执法机关有权扣押涉案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对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能起诉吗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规定的第一项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又称刑罚,是人民法院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罚。
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对违反政纪的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条例给予的惩戒,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行政处罚也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限制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是有权扣押涉案财物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
公民一定要自觉接受管理和处罚,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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