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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折抵刑期的起始时间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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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158人看过
导读:从羁押日开始算起,一般如果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那么可以折抵刑期两天,被判处拘役,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天。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措施期间并不算在刑期以内。
刑事拘留折抵刑期的起始时间怎么计算

一、刑事拘留折抵刑期的起始时间怎么计算

羁押日开始算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如何计算,要依据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和所处的刑罚而定,例如被羁押后,如果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

刑事处罚要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而刑事处罚是有案底的。因为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会判行,所以刑事拘留重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相当。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

对于正在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将是37天。而犯罪分子在判处刑罚以后,被采取与强制措施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的刑罚不同折抵的计算方式不一样,一般是从羁押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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