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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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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938人看过
导读:当然是无效的,如果劳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签合同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严重违法,还要对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有效吗

一、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有效吗?

无效,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可以都是自然人,但是在劳动关系中,接受劳动的一方必须是单位,即接受劳务的一方是有营业执照的。而且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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