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了行政处罚还能执行吗
人死了,行政处罚不用在执行。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我们常说的政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其他的行政处罚。根据违反法律的严重程度,行政机关会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司法解释:
本法是对我国行政处罚法立法意图的规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强制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被撤销的;
(五)其他需要终结执行的。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我们常说的政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处罚,由此可知人死了,行政处罚不用在执行,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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