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转让

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转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682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转让,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是怎样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转让

一、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可以转让

工程款未结算的,法律未规定禁止转让,只要工程建设合同没有约定不得转让的,未结算的工程款一般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是怎样的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4.目标结款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工程价款未结算的,法律没有禁止其不得转让,所以在工程建设合同没有约定不能转让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转让未结算的工程价款。

网站地图

更多#工程款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程款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工程款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