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不垫付医药费会怎样?
1、交通事故不垫付医药费后期可能会被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在不确定具体谁是事故责任方的情形下,需要由需要治疗的一方自行支付医疗费。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医疗费的项目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挂号费
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即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例如购买消炎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包括为治疗所需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彩超费等。
(4)治疗费
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例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即患者住院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
(6)其他医疗费用
进行器官移植的费用,聘请专家会诊的费用等。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有人受伤,那么通常需要到医疗进行治疗,若是在就医的时候,并不清楚具体谁是事故的责任方,那么需要先由受伤想要被救治的一方自行支付医疗费。后期在确定对方为事故的责任方之后,可以延期对方赔偿自己垫付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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