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
房屋产权性质,依据土地使用权性质而定,分为居住用房;
工业用房;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房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在我国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
在我国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
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在我国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我国购房者的相关政策、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由我国售房单位提供;
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填写);
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产权性质,依据房屋所在土地类型而定,可以分为:
居住用房;
工业用房;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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