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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居间合同上的中介费可以再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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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218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买卖居间合同上的中介费可以再谈吗,租赁房屋中介可以扣租房押金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买卖居间合同上的中介费可以再谈吗

一、买卖居间合同上的中介费可以再谈吗

居间合同的中介费用,由委托人和居间人协商确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协商到双方满意为止,协商不成,可以不签订中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房屋中介可以扣租房押金吗

首先,租赁房屋时,若是出租人委托了租房中介,那么发现房屋受有损坏,并且违反租房合同约定,租房中介也可以扣租房押金。

其次,租房中介扣租房押金时,要在以下情况中:

1、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退租一般地,租房合同中会对承租时间做约定,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承租时间收取。

所以,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或是房屋中介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对方就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

2、承租人未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要按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或房屋中介即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出租屋内物品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应该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房间物品遭到毁损,应当进行赔偿。

租房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做赔偿的,出租人或是房屋中介有权扣押租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中介提供签订买卖合同机会的,中介费用由委托人和中介协商确定,所以就中介费有争议的,双方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不签订中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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