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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无效是否还要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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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147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土地买卖无效是否还要解除协议,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土地买卖无效是否还要解除协议

一、土地买卖无效是否还要解除协议

土地买卖行为无效的,买卖协议无效,无效的协议不需要解除,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

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土地买卖无效的,签订的买卖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不需要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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