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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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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8 · 382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

一、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

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未办理登记的房屋,一般由兴建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归属有争议的,利害产人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实际中,按规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

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

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

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两三年的使用年限。

在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就是没有办理登记。

所以房屋产权归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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