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骨折怎样评残
当事人因伤致残,可在治疗终结后书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应当向当事人介绍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在接到鉴定结论或复印件后3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造成伤残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向对方索赔。
受伤未致残、受伤致残、死亡的这三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受伤未致残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致残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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