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强奸罪怎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认定强奸罪,可从构成要件入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性行为。
另外,与明知是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精神病患者或傻呆妇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男性,而不管其身份。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主观目的是与被强奸妇女发生性行为。
正确认定强奸罪,要注意区分以下具体情况:
1、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即使受害妇女没有反抗,亦应定为强奸罪。
在这种情况下,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主要还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2、要注意正确区分强奸与通奸的界限。
强奸是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性行为,而通奸则是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男女自愿的行为。
3、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具有与被害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故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没有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的目的和故意,只是通过淫秽、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调戏妇女,这是二者区别的关键。
二、强奸罪的常见作案手段
1、使用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犯罪,如使用捆绑、堵嘴、卡脖子、蒙头、按倒等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而与之发生性行为
2、使用胁迫手段实施强奸,如用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损名誉、以加害亲属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等手段;
3、利用其他手段实施强奸犯罪,如利用药物麻醉,灌酒至醉,教养关系,职权逼迫,治病或假装治病,乘患病、熟睡之机与之发生性行为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