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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贩毒处罚有死刑吗,贩卖毒品的情形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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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2 · 1562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刑法对贩毒处罚有死刑吗,贩卖毒品的情形都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对贩毒处罚有死刑吗,贩卖毒品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刑法对贩毒处罚死刑

1、《刑法》对贩毒处罚有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

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二、贩卖毒品的情形都有哪些

(1)毒品买入后转手卖出,从中牟利。

这是罪典型的贩卖毒品的行为。

(2)自己制造毒品又销售的。

这种行为没有前续的购买毒品的行为,但是在现代科技条件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自己制造毒品的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多起来,特别是“冰毒”的技术变得越来越简单,病毒的生产场所也越来越多,这种自己制造病毒进行销售的行为也越来越多。

(3)将通过抢劫盗窃、抢夺、诈骗、拾得、储存等非交易方式获得的毒品出卖牟利。

这些情形是贩卖毒品的特殊情形,比较少见,但是我们不能把它们排除在贩卖毒品的情形里。

(4)以毒品易货,即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或者其他货物。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

这第(4)

(5)种情况在内地的毒品市场里比较少见,但是在毒品交易泛滥的毒源地则在很多的时候存在着。

(6)赊销毒品。

赊销毒品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

一是赊给其他毒贩,待其卖出后再付款,二是将毒品赊给一时无钱的吸毒人员,待其设法弄到钱后再付款或以物抵债

这种情形不存在有争议的问题,仅仅是典型贩卖的另外一种形式。

(7)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从中牟利,均以贩卖毒品的共犯论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9)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明知对方是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实施了将买入毒品后转手卖出、自己制毒卖毒等行为的公民、单位,可能会因为实施了贩毒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且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只要贩毒行为存在,不管贩卖了多少次、也无论贩毒的数量多少,贩毒者都有可能会被法院量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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