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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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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7 · 2668人看过
导读: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非法的批准占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的制度就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犯罪。行为人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占用土地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三、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对于土地的使用权限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并非法的占有或者征用,此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行为人要依法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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