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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可否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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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9 · 4603人看过
导读:租赁合同可以自动续期,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可以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时存在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此时适用民事案件的处理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可否自动续期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否自动续期

是可以的,租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是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自动续期的,需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续期的时间,续期的方式。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并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若是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租赁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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