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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名字借条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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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825人看过
导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名字写借条的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诈骗公私财物在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就要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实际量刑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诈骗的数额不同,犯罪情节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名字借条犯什么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名字借条犯什么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名字写借条的,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构成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钱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履行了出借义务。

四、哪些民间借贷关系是无效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虽然一般情况下借钱不还不构成刑事犯罪,可是,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在借钱的时候本身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编造借钱的理由或者用虚假的身份进行借钱,像这种情况是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借钱给对方之前一定要核实各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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