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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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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3080人看过
导读:共同财产通常都是进行均等分割的。但如果是属于婚前购买的,那么还要看这到底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就已经用了协商约定的方式,约定呢这个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共同分割的,但如果双方根本没有做出约定,这个就不用分割。
婚前的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婚前的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般是进行均等的分割。但是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购买的房子通常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协商约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这个房子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那么就是属于需要均等分割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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