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分户的农村居住证明怎么写?
时间:2024-08-14 04: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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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办分户的农村居住证明的书写是应当包括:居住证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居住证明的证明信息等。在申请居住证明的时候,分户人可书面写一份分户证明申请书,然后到村委会盖章,最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合法租房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一、办分户的农村居住证明怎么写?
格式如下:
兹有XX县XX乡镇XX村XX组村名XXX,性别、民族、出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独立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盖章)
二、农村分户房产的条件
一般经过要先通知【村民委员会】,然后通知【国土管理所】和【政府城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定点,若符合规划就到【国土所】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应的产权证、继承公正手续、户口本等要件,到【村社】加注意见,到【国土所】加注意见,到【城建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到【国土所】办理用地手续。
条件一、分户人必须已成年(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一句话就是具有从户主家分户出来的能力,那就可以分户。
具体申请程序:分户人可书面写一份分户证明申请书,然后到村委会盖章,最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合法租房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条件二、子女已成家或者一个家庭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那就可以分户。
具体申请程序:分户人书面手写一份分户证明申请书,然后到村委会盖章,最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和双方的结婚证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然后经派出所同意后就可办理。若涉及到离婚后分户的,就必须要提供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才可办理,不然无法分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总的来说,要想分户就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必须经济独立,当然去分户时还需书写一份分户证明,并去村委会盖章才可申请,所以若不会写证明的可按照上面的格式来写,具体内容可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农村分户房产证明要写明户主的情况,房产的位置,如何分割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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