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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定要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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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3 · 2737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通常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但不是绝对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比如离婚的时候不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其中一方自愿净身出户,财产分割问题就按照双方协商的意见处理。

夫妻离婚一定要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一定要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一般情况下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不进行财产分割,可以不分割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如果夫妻间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在离婚的时候男女方都有权利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而且男方或者是女方不能有转移、隐藏、损毁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有此种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当事人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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