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6 · 2375人看过
导读:离婚级别管辖的规定是,离婚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是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要及时的处理。
离婚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管辖一审民事案件。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案件受理之后,当地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二、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4、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国的夫妻离婚的程序中,一部分夫妻是会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此时首先就要确定案件的管辖问题,案件除了地域管辖,还有级别管辖,法院依法受理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审理之后法院将会给出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 305次阅读
  • 一、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 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 二、管辖和交叉管辖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2024-12-19 932次阅读
  • 2024.06.23 124575次阅读
  • 400次阅读
  • 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主要是指各级审判机构对不同影响的案件进行分类管辖。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其他规定。
    2024-12-20 1437次阅读
  • 2024.09.26 2066次阅读
  • 10402次阅读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如下: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024-09-27 862次阅读
  • 2024.06.12 5664次阅读
  • 30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