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法官对房产归属的认定,会从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购买时间,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二是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是登记出资方名下,还是非出资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两人名下;
三是具体出资情况以及贷款情况。
对于婚前双方一起出资购房,房产归属问题,我们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在同居期间、以结婚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不在同居期间,综合购房原因、出资额等因素考虑,一般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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