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诽谤罪必须多次存在犯罪事实吗?

诽谤罪必须多次存在犯罪事实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0 · 1925人看过
导读:只要有诽谤罪的事实,就可以进行定罪,不需要存在多次犯罪事实。针对于诽谤罪,首先是对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具有严重破坏的行为,涉及到诽谤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发现他人对自己实施诽谤行为的话,应立即进行报警。
诽谤罪必须多次存在犯罪事实吗?

只要构成诽谤就可定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涉及到诽谤罪,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名誉或者是损失进行相应的金额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事实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处理,处理完毕之后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名誉毁谤相关

  • 328次阅读
  • 在讨论诽谤罪时,通常需要考虑到是否具备具有实质内容的事实证据。诽谤罪是一种出于恶意目的,故意编造并且广泛传播毫无根据、虚假构建的信息,以达到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尊严和声誉的违法行为。然而,若这些言论无法建立在具体事实的基础之上,那么便很难将其认定为诽谤罪。例如,仅仅是对某个人或者事物进行笼统的贬低或者消极评价,而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事件或者情况,这种情况往往并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2024-09-18 803次阅读
  • 2024.07.13 1809次阅读
  • 421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要求实施者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他人并情节严重。若未捏造事实仅言语攻击,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成立需同时满足三条件,轻微案件或按自诉原则处理。
    2024-09-18 836次阅读
  • 2024.07.16 2067次阅读
  • 365次阅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详细论述,诽谤罪并无必要经过公开途径予以实施。法律条文并未严格限制诽谤行为须在公共场所进行,只需采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对他人进行侮辱,或是编造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并且情节恶劣者,便可被判定为诽谤罪。因此,诽谤罪并不必然需要公开进行。
    2024-09-18 852次阅读
  • 2024.08.25 3774次阅读
  • 39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名誉毁谤最新文章

遇到名誉毁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