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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怀疑签到借条是无效借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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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5 · 1861人看过
导读:只要一张借条上面写的是双方的相关个人信息,而且存在着具体的借贷关系,并且根据具体的借贷事实,也写清楚了借条的借款数量,还有借款的发放时间,以及应该还款的时间,以及最后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就是属于有效的借条。
总怀疑签到借条是无效借条怎么办?

一、总怀疑签到借条是无效借条怎么办?

那就拿出自己的借条检查一下借条是否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有这些条件通常都是属于有效的借条,不用担心:

1、应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所以不用总是怀疑自己的借条是无效的,虽然借条他看起来只是一张单薄的纸,但是他在法律上也是具备合法效力的,只要他的借条上应该有的内容都是有的,这种借条他就是属于有效的借条。而且借条他本来就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借款合同,他是需要借款方亲自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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